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来源:赵利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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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要解除婚姻关系,对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债权债务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是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签字,并交民政部门备案。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因此,签订协议书适用于夫妻双方能够协议离婚的情形。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必备书面文件,离婚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抚养权归属,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期限等等;
三、探视权的约定,法律规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视权。现实中,不约定好明确的探视时间可能会引发双方的争议;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能够附财产分割清单;
五、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责任,夫妻共同的债务约定可以根据双方意愿自愿承担,但不可以对抗债权人;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但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另一方还是应当起诉到法院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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