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赠送给第三者财产,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吗?
来源:李会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8-05-06
人浏览
婚姻无小事|夫妻一方擅自赠送给第三者财产,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吗?
案例:王某和李某系夫妻,王某婚后出轨并出资给第三者购买了一套房子,一辆车,登记在第三者名下。后王某突发疾病死亡,李某发现了该行为,想把钱追回来,那么,赠给小三的财产,能要回吗,起诉还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李会民律师团队评析: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为无效。王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为“小三”买房买车,赠与财产,损害了李某的财产权益。而且,无偿取得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关于支付合理对价的构成要件,且这种赠与违反公序良俗的。因此,无过错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
李会民律师团队后续将会以大量实办案例来教大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咨询电话、微信;15901010061。
以上内容由李会民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李会民律师咨询。
李会民律师
帮助过 186人好评:18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