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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赠送给第三者财产,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吗?

来源:李会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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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小事|夫妻一方擅自赠送给第三者财产,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吗?

  案例:王某和李某系夫妻,王某婚后出轨并出资给第三者购买了一套房子,一辆车,登记在第三者名下。后王某突发疾病死亡,李某发现了该行为,想把钱追回来,那么,赠给小三的财产,能要回吗,起诉还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李会民律师团队评析: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为无效。王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为“小三”买房买车,赠与财产,损害了李某的财产权益。而且,无偿取得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关于支付合理对价的构成要件,且这种赠与违反公序良俗的。因此,无过错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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