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是租房旺季,房东想收回房子,提高租金后再租出去。可是我刚给二房东付了1年租金,只住了3个月,房东就让我搬走,我该怎么办?”粉丝咨询。

近期,随着求职旺季和毕业季的即将到来,租房的需求也在随之升温。

面对铺天盖地的租房信息、中介宣传、各种租房APP,大家可能更愿意选择“房东直租”,因为这不仅可以省下一笔金额不小的中介费,也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房屋的主人。

但是很多人遇到的并不是真正的房东,而是“二房东”,所谓“二房东”,本身也是房客,他将自己事先租好的房子,以房东的名义转租出去,收取预付租金,从而赚得差价。

那么,与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原房东要求收回房子,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1、与二房东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二房东的转租合同若是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在转租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的,但是否对原房东有效则需要分别判断。

首先要判断二房东是否有转租权?如果二房东刻意隐瞒身份,则租房者可以要求看其身份证和不动产登记簿,以判断其是否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如果其已经明确告知你,他也是租的别人的房子,租房者可以要求看原始的租房合同,看原租房合同中是否有“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的条款。

如果有明确的约定不得转租,那么你与二房东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东不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房东可以要求解除原租房合同并要求租客搬走,且房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如果原租房合同中未约定能否转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如二房东的转租行为已经经过房东本人的同意,或者房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租的事实之日起六个月未表示异议的,则转租合同有效且对房东产生约束力。

2、双方达成的口头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租期六个月以上的要签订合同,所以律师建议,尽可能的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订立的方式除了有书面订立之外,也可以使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使是口头协议也具有合同效力。

这种情况下请注意留存沟通记录和房租缴纳记录,在每次转账时一定要备注上“房租”的字样。

3、从二房东手里租的房子,房东要求收回房屋,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能否要求二房东赔偿损失,要看你在租房时是否知道二房东的转租行为是擅自转租,是否因二房东的承诺而误认为二房东就是房东或者认为二房东享有转租权。

如属于上述的不知情和误信的情况,则可以要求二房东支付一定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