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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帮助当事人办理取保

作者:周国平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21 浏览量:0

当我们的家属被公安抓去的时候,我们家属第一个想法就是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人员可令其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四)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

(六)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以上人员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在实务当中,公安机关还考虑是否已经交代了案情,是否存在串供。作为辩护律师,我们要积极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同时也要积极和办案警官沟通,了解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同时,向家属列出相关材料清单,让家属寻找相关有利于取保的材料,然后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附上符合取保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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