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意外离世,79岁老人欲取其41万存款遭银行拒绝!
黑龙江哈尔滨市,今年79岁的赵某,几个月前,刚刚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她的儿子孙某溺水身亡,走得突然,未留下任何遗嘱。母亲赵某是儿子孙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孙某在银行有41万存款,但母亲赵某到银行取款遭到拒绝,于是赵某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
阿城区法院主审法官周晓黎介绍:“这是一个岁数挺大的老太太,她儿子在银行里有13笔存单,合计40多万块钱,银行拒绝让她取这笔钱。银行也是为了保护所有法定继承人,它不能确定原告就是去世儿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遇到已故储户亲属来取款,银行的通常做法是让取款人到公证部门公证或者通过法院判决来诉讼解决。周晓黎说,她也曾劝原告方走公证程序,但了解到繁杂的证明,难住了已79岁的原告赵某。
周晓黎说:“原告说公证处需要提供很多证明,有一些证明是老百姓自己开不出来的,就诉讼到法院了。我们也看了她的一些证据、村委会的一些证据,以及派出所给出的一些证据,这些证据证明死者没有配偶没有子女,他父亲是先于他去世的,我们基于这些证据又去做了核实。”
经过实地调查走访,法院最终确定赵某是儿子孙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最终判决银行五天内将孙某名下存款支付给原告赵某。周晓黎说,赵某是否为孙某唯一法定继承人,是当时银行和公证处的主要顾虑,但如果各方都不积极履职,这笔钱就取不出来,原告赵某的合法权益就陷入无解的死结。
周晓黎介绍:“银行当时想,如果由公证处或者法院出这个证明,银行才能把存款给支取出去,这样他们没有责任。公证处当时也会有这个顾虑。说实话我们当时压力比较大,因为也考虑如果万一有这个情况,但是也在想如果所有人都这么想,这笔钱就没法取出来了。”
虽然赢了官司,但最终原告赵某还是自愿承担了3725元的案件受理费,也支付了律师费。周晓黎说:“原告当时想,如果银行同意把钱取出来,诉讼费她自愿负担,银行始终坚持自己没有过错,认为也是为了保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权利。如果银行能去审查这些,应该是最便捷的,不涉及第三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