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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管理,用人单位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

来源:潘开荣律师
发布时间:20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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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袁良军,江苏品川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为了判断劳动者是否有工作能力以及能否适应本单位工作岗位,一般都会约定试用期条款。但是,试用期条款背后的法律规定和风险,用人单位又了解多少呢?本期公号推送,我们为大家总结一些试用期劳动法律知识。

 

一、用人单位是否要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即依法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应该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或协议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建议用人单位不要与劳动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或协议,如果签订则依法视为无试用期而直接正式用工。

 

三、试用期的期限如何确定?

 

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所对应的最长试用期期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上述“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

 

四、用人单位可以与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的,视为违法约定试用期。所以,用人单位不可以与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

 

五、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

 

1、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可以约定试用期。2、非全日制用工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根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试用期内可以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吗?

 

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保,而不是等到试用期满后再缴纳。如果未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等情况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八、试用期内劳动者适用医疗期规定吗?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属于企业的职工,当然适用医疗期规定。

 

九、试用期劳动者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根据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以根据职工在其他单位和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而不是特定要求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连续工作时间已满1年的,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十、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理论上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走人,无需理由,且无需书面告知。

 

十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吗?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不符合录用条件)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期届满不能从事员工,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第二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转岗,仍不能胜任工作)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泪奔,为什么员工在试用期说走就走,企业要开掉一个员工却有这么多的麻烦?没办法,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的解雇保护规定。)

 

十二、违法约定试用期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试用期员工攻略




1、要有具体、明确、可量化的录用条件。

 

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前提是要有录用条件的相关约定。如果连录用条件都没有,怎么能说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同时约定录用条件,并且要以书面方式告知,要求劳动者确认。

 

2.要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充分证据。

 

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双方确认的录用条件对员工进行考核,以判断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3、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必须在试用期届满前。

 

实务中常有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做法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6号)对此进行了明确,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建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届满前完成试用期考核并做出是否解雇的决定。

 

4、解雇前应事先通知工会。

 

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雇试用期员工,也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当然也需要事先告知工会。

 

5、送达解雇通知给员工,告知解雇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规范的解雇程序,应当向员工送达书面解雇通知,并由员工签收,保留签收证据。

 

6、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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