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沈阳律师 > 赵磊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中国刑法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量刑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量:0

私分国有资产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即使对法律不是那么了解的朋友也可以感受到这一点,而且在我国历史中这类事情的发生概率还是不小的,那我国的刑法对这类犯罪行为具体是怎样处罚的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中国刑法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量刑。

  一、中国刑法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量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1.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能否成为本罪的主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发布《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没有可供执行罚金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按照个人犯罪处理。所以,对单位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应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法之所以规定单位犯罪,不称其为法人犯罪,也是为了能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关组织的犯罪行为。

  2.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所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该犯罪活动中有主要决策责任的国有单位负责人或其他领导人员,具体应包括:(1)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负责人;(2)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分管领导;(3)参与集体研究并同意研究决定的领导;(4)具体指挥私分行为的领导。

  所谓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除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外,其他对该类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就是单位犯罪行为的直接实施或协助实施者。包括:(1)提出私分建议并具体策划私分行为的人员;(2)具体组织实施私分行为的人员。

  三、私分国有资产罪犯罪对象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依照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国有资产应当界定为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国有资产除国有资金外,还包括国有的生产资料乃至属于国有的产品、商品等,所以,本罪私分的对象既可以是国有的钱、股份、其他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国有的其他资产。

  我们应当明确的是,国有资产与公共财产的范围是不同的。依照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由此可见,公共财产不能等同于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范围较公共财产的范围要小。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中国刑法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量刑的内容,在判刑的情况来看,这类犯罪一般是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私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赵磊律师

赵磊律师

服务地区: 辽宁-沈阳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135-0402-9461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