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律师

王超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金华

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刑事案件

起诉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来源:王超律师
发布时间:2020-09-06
人浏览

  一、起诉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三、返还彩礼的注意的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以上内容由王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超律师咨询。
王超律师
王超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397人好评:1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都大厦五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超
  • 执业律所:浙江言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07*********47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金华
  • 地  址: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都大厦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