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的风险及责任
来源:薛增洁律师
发布时间:2018-03-19
人浏览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出于某种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等记载他人姓名的出资人。
首先关于隐名股东及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般来说,此类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认定为有效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其次,隐名股东的责任?
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公司的工商登记系显名股东,债权人可以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责任,显名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隐名股东承担,依法向其追偿。
以上内容由薛增洁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薛增洁律师咨询。
薛增洁律师
帮助过 1098人好评:17
长江中路国贸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