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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标价错误,能否以重大误解撤销交易?

作者:王灿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26 浏览量:0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以前,重大误解中“错误认识”内涵没有包括“价格认识错误”,法院一般从交易安全和实质公平角度出发,经营者应自行承担交易经营风险,不撤销交易,参见广州中级法院(2019)粤01民终17265号民事判决书。

但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生效后,重大误解的错误认识内容囊括了“价格认识错误”内容,由于网购合同中重大误解的适用具有特殊性,一是网购交易信息不对称,对重大误解中错误重大性的“诚实信用的理性人”的认定标准应高于传统交易;二是网购交易模式下价格的参照性易于获取,因此网购合同中重大误解的认定范围应当进行限缩,具体判定标准在于商家是否采取了促销、优惠活动,使得消费者无法识别是价格优惠还是价格错误。

因此,一般而言,在网购合同中,由于消费者对于参照价格获取的便利性,能够轻易通过对同平台或者不同平台的同种商品进行比价,使得消费者能够较为容易分辨出是某一商品是属于价格优惠还是价格标示错误,商家主张重大误解可以得到支持。但是由于电商活动和直播带货行业的火热,但是如果商家在商品出售界面使用促销、优惠或者满减等措施,亦或是直播带货活动,消费者就会难以识别是价格优惠或是价格错误,此时法院会根据交易的具体环境来保护善意交易人,维护交易安全,商家或平台的操作错误不能对抗消费者产生的合理信赖。

故,笔者认为对于普通网购交易中,可以网购价格认识主张撤销交易,但是在促销、优惠以及直播活动中,就不得以网购价格认识错误来撤销交易,不能让善意交易人为商家和平台的错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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