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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属于合同纠纷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2-24 浏览量:0

对于股权转让来说,股权转让通过转让自己股权的方式,或者是他人转让股权,归我们在这个转让古城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那么股权转让属不属于合同纠纷呢,答案是有可能属于合同纠纷,所以我们还是需要多加注意。


  一、股权转让属于合同纠纷吗

  股权转让可能存在四种类型的合同纠纷:

  (一)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此类诉讼又包括:

  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引发的诉讼,主要指公司股东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被转让并丧失股东身份的诉讼。

  (三)因公司增资扩股而引发的诉讼,主要包括公司为引进外部资金,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以公司名义,与公司部分股东或公司股东外第三人签署出资或投资协议,以改变公司股权结构的行为。

  (四)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了对公司股权进行错误登记或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不予登记或擅自将公司股东权益进行变更登记等行为而引发的诉讼。


  二、股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正通过,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新公司法根据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新要求,借鉴各国公司立法改革的最新成果,在资本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法人人格否认、股东权保护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则,同时也规范和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程序、效力等问题。对此,笔者就新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及限制略谈浅见。


  三、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如果因为股权转让产生的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合同纠纷的一个处理原则,就是进行合同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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