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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张义律师:从郑州鞋厂工人血液病谈职业病工伤赔付

作者:张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量:0

近日来,河南郑州新密一家鞋厂多名工人被查出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目前,该鞋厂工人已经在接收职业病认定的程序。

不少网友疑惑:职业病是个什么病,之前的认知里,以为是在劳动过程中受到的立即性的伤害才是工伤,职业病也算工伤吗,之后也能进行工伤的赔付?

张义律师说法:

一、职业病是什么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郑州鞋厂工人疑似与制鞋过程中有毒有害因素接触,而患有血液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有足够理由可以申请职业病的认定。

二、职业病如何进行诊断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三、职业病如何评定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四、职业病的赔付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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