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珊珊律师

游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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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综合

深圳新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游珊珊律师
发布时间: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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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387.60元/月×7个月=44713.2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387.60元/月×4个月=25550.4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387.60元/月×1个月=6387.60元


  合计:76651.20元


  九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387.60元/月×9个月=57488.4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387.60元/月×8个月=51100.8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387.60元/月×2个月=12775.20元


  合计:121364.40元


  八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387.60元/月×11个月=70263.6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387.60元/月×15个月=95814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387.60元/月×4个月=25550.40元


  合计:191628元


  七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387.60元/月×13个月=83038.8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387.60元/月×25个月=15869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387.60元/月×6个月=38325.60元


  合计:280054.40元


  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387.60元/月×16个月=102201.6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387.60元/月×40个月=255504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387.60元/月×8个月=51100.80元


  合计:408806.40元


  五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387.60元/月×18个月=114976.80元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387.60元/月×50个月=31938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387.60元/月×10个月=63876元


  合计:498232.80元


  #说明


  1.适用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工伤。


  2.以上标准是依据深圳市统计局2020年6月28日公布的《2019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以及2020年7月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7757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646元(四舍五入)的标准,和《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作出。工伤职工工资高于深圳市2019年度社会(城镇)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的300%的,按照10646元的300%即31938元/月计算;工伤职工工资低于深圳市2019年度社会(城镇)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的60%的,按照10646元的60%即6387.60元计算。10646元/月×60%=6387.60元/月。


  3.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除上述费用以外,还包括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医药费、辅助器具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4.法律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5月21日修正)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三十一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补助金标准如下:(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三十三条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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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游珊珊
  • 执业律所:广东华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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