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枣庄律师> 郭法宏律师> 律师文集> 文集详情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如何计算

导读: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的计算是需要办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结算,或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是立项、对可行性进行研究、订立施工合同。


  一、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如何计算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的计算是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合同如何订立

  1.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2.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3.订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4.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

  三、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一方存在重大隐瞒或者存在欺诈或者是存在胁迫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发包施工合同时,承包人没有经营在资质的无效等其他一些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注:以上内容由郭法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郭法宏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 119946161 tuofahong 1 00:00 24:00 郭法宏 260400 0
手机:178-5213-0032(接听时间:00:00-24: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郭法宏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感谢律师耐心的为我解答,希望您一切顺利。

    来自山东-枣庄用户2018-11-17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感谢律师的帮助。

    来自山东-枣庄用户2018-11-10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解决了很多疑问,谢谢

    来自山东-枣庄用户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