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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第一次会见的有效开展

来源:温新旺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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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接受刑事调查的人都应当获得公正的对待,公正不仅来源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依法处理,更来源于被调查人对刑事诉讼规则的熟知。通常情况下,嫌疑人对刑事诉讼规则一无所知,导致嫌疑人应有的正当权利无法充分行使。在当前刑事诉讼制度下,只有辩护律师的介入,才能帮助嫌疑人充分实现正当权利,刑事诉讼的公正才能充分实现。

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第一步,便是会见嫌疑人,了解涉案情况,让嫌疑人充分了解相应的刑事诉讼规则,是实现公正的第一道门。

 

辩护律师在会见时,应当告知嫌疑人要注意的事项,对有些事项应及时应对解决,分述如下:

 

一、清楚自己涉及的罪名的定罪量刑规定

1、辩护律师应当告知嫌疑人涉嫌罪名的犯罪构成及量刑规定,并结合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告知嫌疑人如果案件查实可能的定罪量刑。

2、辩护律师应当告知嫌疑人自首、坦白、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或减轻量刑情节的规定,并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

3、同时,律师应当从嫌疑人处了解到嫌疑人的罪轻、无罪的意见或证据材料。

 

二、清楚刑事诉讼的过程、期限

1、法律规定的办案流程,如侦查、审查逮捕、侦查终结、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提起公诉等诉讼流程,同时辩护律师应告知嫌疑人这些诉讼流程的时限;

2、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期限;

3、侦查的过程实质是取证的过程,辩护律师应当根据案件情况、法律规定及办案经验,告知嫌疑人此类案件常见的侦查取证流程,如搜查,调取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鉴定等。

 

三、正确对待侦查人员的讯问

1、无论嫌疑人是否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笔者认为,只要被依法列为被调查的对象,都应该实事求是地面对,逃避调查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对抗侦查,只会让自己承担更严重或者不应有的责任。

2、嫌疑人对于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及有利于自身的事实、辩解应当回应清楚。事实,是自己确定无疑的,任何靠推测怀疑得到的“事实”都不具有客观,因此嫌疑人回答问题时不要将推测、怀疑的信息确定为事实。

3、讯问中可能会出现诱导性的问题(讯问人员的问题中暗含前提或答案),无论该问题是否与事实相符,只要涉及,都应该警惕。

4、必须认真核对每页笔录,如果笔录记录与自己的描述不一致的,有权要求当场修改。谨记:当场签字前修改。根据实践,庭前供述一般优于庭上供述,如果不能将讯问笔录以非法证据的形式排除,嫌疑人称“没看清笔录就签字”是不会得到认可的。笔录经嫌疑人核对要求修改,但讯问人员不修改的,可不签字。对于不涉及案件情况或只涉及程序性的笔录及其他刑事诉讼告知书,不建议拒绝签字。

5、辩护律师应当了解讯问的情况,包括讯问的时间、地点、次数、问题、回答内容。

 

四、对相关证据材料的签字确认

通常情况下,办案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多需要由嫌疑人签字确认(如物证、书证、勘验照片等)或辩认(人、物):此时嫌疑人应当如实确认,需要特别注意:

1、对侦查人员违法指认,尤其涉及自身事实的指认,在没有事实根据或者确实不清楚待确定对象的情形下,应当拒绝确认;

2、不可签认带有推测、不确定的内容。

 

五、律师对案件的了解及变更强制措施

律师对案件的初步了解大多来源于嫌疑人的同事、朋友或者亲属,而这些人并非是案件的亲历者,因而无法准确了解案件事实。辩护律师在会见嫌疑人时,应当向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情况,并听取嫌疑人对案件的认识、辩解。辩护律师基于嫌疑人对案件的描述而掌握一定的案情,是侦查阶段提交辩护意见的基础。

此外,应当告知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规定,包括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和决定强制措施的期限,结合案件告知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行性,并听取嫌疑人的意见。

 

六、辩护律师在会见过程中了解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1、有些案件可以在庭前解决,可以避免嫌疑人长期羁押,而几乎所有的案件,都应当在庭前开始解决。例如:在有些人身伤害或侵犯财产案件中,如果嫌疑人已经承认有故意伤害他人或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并且嫌疑人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委托其近亲属代为赔偿的,律师应当向办案机关传达嫌疑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意愿,并协助嫌疑人近亲属代嫌疑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谅解的,对取保候审、判处缓刑乃至不起诉决定,都有非常大的帮助。

2、如果嫌疑人认为案件中有些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或可能导致嫌疑人罪轻、无罪的,应当向嫌疑人了解这些证据的形式、内容,并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调取意见。

3、如果嫌疑人涉案的犯罪依照规定在讯问时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应当询问嫌疑人是否有录音录像,如果没有录音录像,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建议,必要时,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

4、如果嫌疑人反馈在讯问时存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以及其他使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的行为,应当及时要求嫌疑人详细说明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行为、供述内容等情况,并向检察机关反馈,必要时,可以向检察机关控告刑讯逼供等以恶劣手段取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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