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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五种形式

来源:赵健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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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自己的财产,以遗嘱方式处理财产不仅能最大限度体现公民自己的意志,同时也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可以防止继承人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而产生纠纷。

我国现行《继承法》承认的遗嘱形式总共有五种,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医嘱和公证遗嘱。本文将给大家简单介绍五种遗嘱的订立方式、生效要件以及相互间的效力。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的对自己死后遗产如何分配的文书。

自书遗嘱应该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亲笔代书,并注明年、月、日,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的遗嘱。

三、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通过音像设备记录遗嘱人口授遗嘱的形式。

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是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应当在录音中表明自己的身份信息,同时遗嘱人要以口授的方式在录音中说明录音时间。

四、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遗嘱人只有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订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如果遗嘱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录音形式订立遗嘱的,所里的口头遗嘱无效。

五、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和证据效力。

六、多份遗嘱存在,遗嘱的效力

如果遗嘱人订立了多份遗嘱,同时遗嘱的内容还相互冲突,该如何认定遗嘱的效力呢?我国对待多份遗嘱存在的情况,有两个优先原则,即公证遗嘱优先和订立在后的遗嘱优先。所以,如果遗嘱人订立了多份遗嘱,同时遗嘱的内容还相互冲突,那么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认定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订立的有效遗嘱为准。

七、律师提醒

以上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形式遗嘱的介绍,在此律师建议大家订立遗嘱最好以公证遗嘱的形式进行,因为公证遗嘱证明力和证据效力都是最强的;其次,如果以其他形式订立遗嘱的,一定要注意遗嘱的形式要求,虽然现今电脑打印技术很发达,但是由于我国法律对遗嘱书写的手写要求,大家在书写遗嘱的时候一定要亲笔手写,以防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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