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律师
服务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债权债务,继承,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征地拆迁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04
人浏览

在我国男女结婚按照习俗通常男方是要给女方彩礼的,算是男方家庭给女方家庭的聘礼或礼金,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财产,虽然说绝大多数都是用于男女双方的婚后生活上。

  一、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二、哪些情况女方要返还彩礼

  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比较笼统,现在法律进行了明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

  (2)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彩礼不返还,对于几种特殊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对于男女结婚之前给的彩礼,往往是按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内容由张越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越律师咨询。
张越律师
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244人好评:2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恒盛广场C座2303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 地  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恒盛广场C座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