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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痴呆症患者签卖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章法律师
发布时间: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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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年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不能为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如果患有老年痴呆的老人家想卖掉自己名下的房产需要由配偶或子女等监护人代劳。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老年痴呆症患者签卖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第一步指定监护人

  老年痴呆症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需要由其配偶或者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如果近亲属中有人对他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一般情况下可以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如果有人对指定仍然不服,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如果没有配偶成年子女等近亲属或者其他亲属作为监护人,则由患者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不同部门对于其他部门担任监护人由争议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步监护人作为代管

  监护人依法确定之后,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老年痴呆症患者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在确实为保护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利益情况下,可以出售其名下房产和其他财产。

  第三步监护不当的法律责任

  监护人在出售老年痴呆症患者房产,或者实施其他监护职责过程中,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老年痴呆症患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他亲属有权就监护人的上述行为提起举报控告和起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二、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具体如下:

  ()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因此对这类合同,应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认定为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老年痴呆症患者签卖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以及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的内容。综上所述,老年痴呆患者虽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但也可以处置自己的房产,不过要委托监护人来办理。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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