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超律师

孙超

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信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没有住院可以要求赔误工费吗

来源:孙超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14
人浏览

一、没有住院可以要求赔误工费吗

造成人身伤害后没有住院,但造成受害人误工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误工费。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主张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以上内容由孙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孙超律师咨询。
孙超律师
孙超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5238人好评:20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街东侧湖东信用社院内四楼(浉河区法院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孙超
  • 执业律所:河南长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15*********546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河南-信阳
  • 地  址:
    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街东侧湖东信用社院内四楼(浉河区法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