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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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南-信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欠钱没钱还被起诉有什么后果

来源:孙超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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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没钱偿还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选择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可以通过清点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或者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偿还。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却拒不执行,被起诉可能面临被查封家产、拍卖个人财产、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等结果。

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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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街东侧湖东信用社院内四楼(浉河区法院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孙超
  • 执业律所:河南长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1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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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街东侧湖东信用社院内四楼(浉河区法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