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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援助_职工如果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非原创(网络)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量:0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因为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中受伤或者意外死亡的情况下,是需要受伤职工本人或者是职工的亲属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因为自己对工伤保险的时间点不了解,而错过了可以工伤报销的最佳时间,没有办法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的待遇。

    劳动工伤法律援助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工伤保险的时间点有哪些,大家花点时间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均为工伤。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单位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时候,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落款日期起的30天内,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如果在没有向当地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受伤职工或者是亲属可在一年以内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

    注意:如果受伤职工因为自身的原因超过了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被耽误的时间不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范围内。

    三、工伤审核及认定时间

    社保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决定,并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职工或者职工的亲属和职工所在的单位。

    社保行政部门对受理工伤认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在15天内作出认定的决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

    工伤职工在经过了医院的治疗以后,伤情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存在残疾或者是影响劳动能力,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

    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在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五、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时间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职工对于鉴定结果不同意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的那一天起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六、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时间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以后的一年内,工伤职工或者亲属、职工所在单位或者是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七、停工留薪期的时间

    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院治疗的情况,在停薪留薪的期限内,原本职工在原单位的工资待遇不变,由原来的单位支付给职工,一般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如果我们在上班期间受伤了,那么我们在申请了工伤认定了以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若我们没有经过工伤认定的或者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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