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无权随意断水断电
来源:吴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6-01-19
人浏览
律师:此行为属于侵权 据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已经把“物业管理公司”改称为“物业服务公司”,并且明令禁止“物业服务公司不得因业主拖欠物业费而断水断电停电梯”。 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欠物业费属于合同纠纷,而物业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为由,锁门卡、电梯卡或者停水停电等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 律师在此提醒广大业主,如果有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或者认为物业公司有违约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拒交物业费本身也是违法行为,物业有权追究业主违约责任。同时,物业也不能虚构物业费用,否则业主有权依法维权。 |
以上内容由吴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吴波律师咨询。
吴波律师
帮助过 2903人好评:16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