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遇到高额违约金,该如何维权?
来源:陈纪豹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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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遇到高额违约金,该如何维权?
2017年6月1日王某从中介公司租得一套房子,押一付三,签订合同,并约定每月1日按时交租,否则支付违约金。9月10日,因王某迟付房租,中介公司便要求王某交付房租,并支付2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王某拒付违约金,双方对是否需要根据合同支付高额违约金产生争执。请问:租合同中规定了高额违约金,王某是否需要支付?
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陈纪豹主任律师的解答:
合同签订时需要遵循公平合理,权责对等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案中王某因迟付房租而需要支付200%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加重了违约方的责任。该规定不合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中介要求王某支付2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超出正常的违约金赔偿范围,王某可以与中介协商处理,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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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纪豹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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