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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过户的股权被冻结,受让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非原创(微信) 发布时间:2021-04-28 浏览量:0

尚未过户的股权被冻结,受让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受让人和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离股权实际变更登记至受让人名下,尚有一段时间。在这期间,转让人可能因负有债务被其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很可能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冻结该标的股权。这就给受让人带来了交易风险和股权过户的法律障碍。问题在于,标的股权被依法冻结后,受让人能否排除申请执行人对标的股权的强制执行?如果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裁判要旨


在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股权后,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受让人对案涉股权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其一,受让人与被执行人(转让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签订真实有效的转让合同;其二,受让人应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完成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其可依据股东名册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其三,受让人在查封之前已足额支付转让价款或已依约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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