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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诉的撤回处理

非原创(本文章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量:0

撤回上诉,是指上诉权人在提出上诉后正式要求放弃上诉的行为。上诉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权利,其权利主体既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自愿放弃。根据有关规定,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意思表示为准。上诉权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允许。上诉权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如果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依照上诉审程序进行审理。上诉期满后撤回上诉,原审判决、裁定便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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