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智华律师
132-6261-3180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14201*********288
3189632765@qq.com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广写字楼3401室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一方要求离婚如何走法律程序?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9-01-31 浏览量:0
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⑴ 有关部门调解,主要是指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
① 双方和好,继续保持婚姻关系;② 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③ 调解无效。
⑵ 当事人亦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① 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② 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③ 调解无效,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文章摘自网络,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