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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婚内财产协定约定离婚财产归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23 浏览量:0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很多夫妻会事先签订婚内财产协定约定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那么如何婚内财产协定约定离婚财产归属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结婚后就财产而言可能会存有风险,第一就是财产混同的风险,易使双方的个人财产相互混同,这样极有可能对双方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第二就是可能会莫名背上债务,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不能证明不是用在共同生活中,那么很可能会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离婚律师建议签订婚内财产协定约定离婚财产归属,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双方情况进行说明,明确财产的具体支配等。同时建议管理好自己的资产,不要和对方的财产混淆使用。另外不要在另一方的借条、还款计划、承诺书、担保书上签字,以免产生纠纷。同时在共同生活中,有关财产的信息使用,例如相关资金往来等需要做好记录,注意财产使用情况的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必要时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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