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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要收集哪些证据,如何收集证据?

来源:杨谦律师
发布时间: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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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今有不少妻子抱怨丈夫在外包养女人、与人同居生养私生子,但是能够认定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很少。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理论上以不告不理为一般原则,公安机关不负责侦查,只有受害人自行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实。那么,重婚罪要收集哪些证据,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呢?看看下文就知道了。


一、重婚罪要收集哪些证据

我们知道,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婚罪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另外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以下两种情况: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这些证据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

(一)“承诺书”"保证书”、"悔过书”等,无过错方可要求婚外恋一方写下上述文书,可成为重要证据;  

(二)婚外恋在外同居引发双方的小冲突或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可报警,令警方介入,警方的报警记录及笔录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单位对员工婚外恋查实处理后的相关处理意见;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话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照片、录音录像等(需以合法方式取得)。

二、重婚罪如何搜集证据?

那么,在确定重婚都需要什么证据之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下面我们列举三种搜集证据的方式: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

3、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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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杨谦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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