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侠律师

王丽侠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合同纠纷,互联网纠纷

拷贝公司文件涉嫌犯罪?

来源:王丽侠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06
人浏览

今天分享一个咨询:当事人李某任职于一家公司,其职位是技术研发部门的技术人员,其在职期间将公司的一份文件拷贝到自己的手机上。在李某离职之后,公司起诉李某,诉其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要求其赔偿公司二十万元整。现对李某被起诉涉嫌的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进行简单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对象为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第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第三,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第四,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

二、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最后,提醒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保障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以上内容由王丽侠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丽侠律师咨询。
王丽侠律师
王丽侠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210725人好评:45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13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王丽侠
  • 执业律所:河南沃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12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升龙广场3号楼B座1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