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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术后大出血死亡(一)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量:0

患者术后大出血死亡(一)

    患者刘先生(45岁)因上腹部疼痛到市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十二指肠穿孔。入院当天医院就为刘先生施行了剖腹探查术及十二指肠球部前壁穿孔修补术,术后恢复效果不好,出现胃排空障碍、胃潴留等情况。20天后,医院又对刘先生施行剖腹探查术、胃大部分切除术、胃空肠R-Y吻合术、粘连松解术及空肠造瘘留置营养管,术后患者吻合口大出血,出现胸水、腹水,凝血功能障碍,瘫痪,病危住进ICU。两个月后患者突然出现心率减慢、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死亡后医患双方共同封存了病历资料。

    患方认为,医方存在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死亡,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9万余元。

    诉讼中,医方拒不提供与纠纷有关的医学影像资料,也未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不能提供的合理理由;此后,又单方启封了医患双方共同封存的病历资料,并补充了部分病历资料,提供了医学影像资料(U盘),但不能就其延期举证作出合理解释,也不能证实其提供的医学影像资料系患者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生成。法院先后委托三个鉴定机构均因“患方对部分病历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异议”不予受理退回。

    一审法院认为,市医院在本案事故发生后理应及时依法依规完善和封存患者的原始病历资料,且不得单方启封。现其不能就其补充病历资料、单方启封封存病历资料、延迟提交医学影像资料作出合理解释,故依法推定其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但考虑到患者自身患有基础疾病,医院向患方告知了相应的手术风险,故酌定其承担80%的赔偿责任,判决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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