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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案例分析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7-28 浏览量:0

       如今机动车越来越普及,人们带给我们出行、货运、旅游、工作等等方面都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不要低估它所存在的风险,驾驶人员一定要谨遵道路交规,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第二被告姚某雇佣的驾驶员沈某驾驶一货车行至某路段时,因为故障停在路边修理,此时修理人员沈某。被告魏一的驾驶员魏二、车上乘车人员荣某(原告徐某的家属),连夜驾驶货车行至该路段时,与沈某的货车追尾相撞,造成荣某和沈某死亡、姚某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对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等综合分析,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魏二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违反交规第37条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2、沈某驾驶机动车辆在道具行驶中发生故障停驶时,违反了交规第48条之规定,应负次要责任。

        经过法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魏一的驾驶员魏二因疲劳驾驶机动车辆,对前方情况观察不够,与停靠在路边修车的沈某沈某驾驶的车辆追尾相撞,酿成交通事故,导致荣某死亡,对此魏二应负主要责任,由于魏二是魏一雇佣的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应当由魏一承担责任。死者沈某在行驶过程中,车辆发生故障,停在路边维修也是违反交规、造成事故的另一直接原因,故其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沈某现已死亡,且受姚某雇佣,作为受益人和车辆所有人,姚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作出如下判决:1、原告方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荣某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合计8w元,由被告魏一赔偿6w、姚某赔2w。

       综上,在驾驶机动车辆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切记不要有疲劳驾驶、酒驾、超速驾驶等行为,一旦酿成事故,不仅仅是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也会给家庭带来不能磨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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