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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假离婚算欺诈吗?

非原创(网络) 发布时间:2020-05-28 浏览量:0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 , 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
    (1) 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 , 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 , 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 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 , 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 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 , 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3) 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 , 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离婚为多数。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的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之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这种情况应当属于欺诈。(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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