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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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子女会判给谁?
非原创(法律小知识) 发布时间:2016-08-24 浏览量:0
中律网律师:
我国《婚姻法》第36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一般由哺乳的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比如患病、无经济能力和固定居所等。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孩子判给你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以你们协商的结果为准,但是一般来说,抚养费占单方月收入20%的标准是比较适中的,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