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盗窃巨额财产被抓入狱
来源:张继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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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盗窃巨额财产被抓入狱
【案情介绍】
2014年5月4日,被害单位湖南某某金属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某网络公司开发了某某金属南交所网络平台。2016年11月7日晚,被告人张某华从“帆布鞋”QQ群中得到线报:某某金属南交所网络平台有漏洞,可以通过“FD”软件复制数据提现,于是被告人张某华用手机下载并注册南交所账户,通过FD软件的操作(具体操作法:将手机、电脑使用FD软件将IP修改成同一IP地址。登录账户并充值(入金)然后点击出金,通过FD软件将出金的数据拦截,并用“R”键复制出金信息后释放发往南交所公司平台)。张某华用一张陈某豪身份信息及银行卡进行了注册绑定账户,从其建行卡中往该账户转入一万元,再进行FD套现,张某华成功将一万元复制成九万元,后继续用蒋某花、王某乐的银行卡套现,张某华用陈某豪、蒋某花、王某乐的名义从南交所盗取了125000元。
【案情分析】 张某华是否有盗窃他人财物的故意。
被告张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达12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已经构成盗窃罪。
【案件审判结果】
张某华于2018年11月15日被郴州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8年1月13日被逮捕,2018年6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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