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371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2019年度杭州市婚姻法专业唯一指定合作团队-浙江佐钊律师事务所家宁家事中心的何肖龙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1)无子女。即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同时,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