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打建筑工程官司厉害的律师 赔偿损失咨询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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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工程打样工程未通过被要求撤场,能要求赔偿损失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看撤场的责任在谁。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起诉被告赔偿损失100多万。法院最终认为,是原告自身的过错,致使打样工程无法通过,发包方才要求其撤场,不应当赔偿。
判决书节选:
关于城某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联某公司损失。本院认为,城某公司无需承担任何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承担法律后果。本案中,由于联某公司一直不能解决打样工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城某公司才要求联某公司撤场,双方最终未签订合同,但是并非城某公司要求联某公司撤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还应该看撤场的原因应归结于何方。关于撤场的原因,联某公司称系由于城某公司提供的结构图与实际存在差异,才导致施工平台搭建存在问题,城某公司考虑到安全及其工期而要求其退场。由于设计图是由联某公司作出,联某公司作为一个具有钢结构施工及设计公司资质的公司,应当知道用于施工的设计图纸必须经过现场测量,但是却未进行现场测量,最后导致实际安装和设计图纸对不上等问题产生,该过错在于联某公司。
再者,虽然联某公司参与了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施工方案是其公司的劳动成果,但城某公司最终并未采用联某公司的施工方案,联某公司在场搭建的样板平台也没有物化至涉案工程中。由此可见,城某公司并未从联某公司的工作中获得任何利益,因此,联某公司要求城某公司向其支付专项方案编制费、深化加工图、安装图设计费以及安装费、机械费、材料费的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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