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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装修损失评估报告不服怎么办?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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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解答:法院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一般不能申请重新评估,除非有证据证明评估报告的出具违反法定程序。况且,评估一次工作量巨大,一般需要几万的评估费,而实践中对评估报告不服的,往往都是认为金额低了,并没有足以撤销评估报告的理由。如认为评估报告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提出质疑,法院会发函给评估公司进行询问,评估公司也会专业、详细地进行答复。如经答复后仍有异议但提不出合理的理由,则法院可以直接采纳评估报告。如下面这个案件,一方就不服评估报告,提出了很多异议。评估公司都进行了解答。后法院直接采纳了此评估报告进行判案。

判决书节选:

广州市华某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函复称:一、关于明某异议一。该异议为合同问题,不属于我公司的评估范围。二、关于明某异议二。我公司是在收到法院的《评估委托书》后,出具《收费函》,并在收到评估费用后对标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初稿的程序是合法合理的。三、关于明某异议三。

1.根据201955日法院的《通知书》,由法院指定评估基准日为现场勘验当日,即2019312日。

2.我公司是根据法院的《评估委托书》的委托事项进行评估,对于现装修之前的状况不在本次评估范围。

3.标的现况处于闲置,一直没有营业是范某所述,但对标的在其经济使用期内的现值计算不产生影响。

4.因评估基准日为2019312日,评估标的重置价格的确定应按该时期的相关依据计算。

5.根据明某方的《民事起诉状》所述,双方于2014523日、118日及1217日签订三份《房屋租赁合同》,结合标的装修合同情况,确定二层KTV装修投入使用从201571日开始计算。广东省发改委文件《广东价格认定相关技术参数参照标准(2018年)》自201921日开始执行,原广东省物价局文件《广东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相关技术参数参照标准(2013年)》同时不再使用。

6.根据明某方的《民事起诉状》所述,双方于2014523日、118日及1217日签订三份《房屋租赁合同》,结合标的装修合同情况,确定首层酒吧装修投入使用从2016101日开始计算。

7.评估初稿的二层KTV装修工程重置总价,是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相关定额,结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关于20193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计算所得。计算过程中的管理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及相关规费和税金等,都是工程预算中计价的项目,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8.二层KTV装修中电路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安装工程、灯具安装工程、冷气安装工程、包厢地面和墙面贴瓷砖、龙骨、装饰和饰面等,属于装修评估的组成部分。沙发、台椅、陈列柜、酒柜、存包柜等都是固定订造的。现场所指厨房位于收银台后财务室旁。楼梯现场存在,是否属于违建不在评估范围。因此,上述项目均属于本次评估范围。

9.评估初稿的首层酒吧装修工程重置总价,是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相关定额,结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关于20193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计算所得。计算过程中的管理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及相关规费和税金等,都是工程预算中计价的项目,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10.首层酒吧中灯具安装工程、冷气安装、墙体砌筑批荡、地面找平等,属于装修评估的组成部分。沙发、台椅、陈列柜、酒柜、存包柜等都是固定订造的。均属于本次评估范围。关于在工程项目的面积,我公司均按照法院转来的相关图纸资料计算所得,不存在数据夸大。消防池的权属问题,需要法院质证后,我公司再作处理。

四、关于范某异议。我公司是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相关定额,结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关于20193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计算装修工程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总价,是客观合理的。标的装修的成新率不是以装修未使用作为计算依据。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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