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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间借贷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如何处理?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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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最z高人民法z院关于人民法z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确立了人民法z院对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原则。根据客观情况及人民法z院审判实践,《最z高人民法z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z院应予支持。若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z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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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静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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