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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侵犯名誉权会承担刑事责任吗?会被判刑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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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侵犯名誉权一般来说不会出现触犯刑法的情况,但是如果侵犯名誉的行为过度的话就不单单只有民事责任了,此时当事人可能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将要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还是要尽可能的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在不经意间触犯刑法。

 

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结合侵害名誉权的具体特征,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在刑事责任上,当以侮辱、诽谤方式侵犯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并符合刑法关于侮辱罪、诽谤罪的规定时,行为人的行为就构成了侮辱罪、诽谤罪,需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即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当然,构成刑法的侮辱与诽谤的条件与民法上的侮辱与诽谤的条件并不相同。最显著的区别是,刑法上所说的侮辱是要求在大庭广众之下对被害人进行公然的侮辱,而民法上的侮辱只要侵权人对被害人的侮辱行为为他人所知道即可;刑法上的诽谤要求所散布的虚假信息是行为人自己捏造的,而民法上的诽谤并不要求所散布的虚假信息是行为人所捏造,只要行为人有散布此种虚假的事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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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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