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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的店铺刚经营一年房东就不租了,合法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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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租了一套房子用于商业,开始想反正以后能续签也没签那么长时间,就签订了一年。现在门面招牌刚刚打响,打招牌投入就不少了,装修还花了不少钱。可一年合同快到期时,房东却说要收回房子,我能否继续租住?如果房主都是租一年就收回以后租房子做生意还做的下去吗?

 

律师答复:先多说几句跑偏的话:您所说的“如果房主都是租一年就收回以后租房子做生意还做的下去吗?”这话听起来也许有一定道理,但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为什么要签合同?这是对双方的一种约束。如果考虑到一年不够用,在订立合同时就应该把期限增加。否则一年期限的约定还有什么意义?签订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有了争议只能依法判断。下面说正题,如果合同没有特殊约定,按法律规定得出的结论是这样:

1、关于续租

任何一方不同意都会导致无法续租,谁也没有权利强迫对方必须续租。你想续租,除了与房主协商取得同意,法律上没有其他办法。

2、如不能续租,装修等投入怎么办

由于是合同到期终止,房主并不违约,所谓打招牌的投入损失,即使你能拿出证据,肯定也是没有地方去要的。至于装修的损失能不能主张补偿,要参考两个情况处理,一个是你装修时是否经过房东同意,二是对于合同到期后装修投入如何处理,双方有无约定。

A: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处理方案,那肯定是按合同处理。没有约定能协商一致,按协商方案处理也可以。

B:在没有约定也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可以拆除。但如造成房屋毁损,要负责恢复。

C:在没有约定也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对已经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承租人要求补偿,是不支持的。

3、律师的建议 

双方最终都是为经济利益,除非房主有不可替代的原因必须收回自用,否则如继续出租给谁租都是一样。很多时候,房主说收回自用很可能就是想涨房租的谈判手段。假如事实就是如你所猜测的那样,房主看你投入多、生意好想讹你一笔吧。那么,在合同约定确实对你不利的情况下,你也只能尽量减少损失了。诉苦也罢、博同情也罢,还是得心平气和地同房主协商。适当增加租金,正常情况下,应该还是可以争取续租的。建议必要时带材料找律师提供专业的帮助,降低这些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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