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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得不公平怎么办

来源:陈以明律师
发布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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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判决不公的当事人是可以选择前往上一级的法院,来进行相关的上诉处理,进行再一次的案件审理。那么今天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得不公平怎么办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得不公平怎么办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在离婚案件中,很多情况都会涉及上诉,比如对判予离婚的决定不服、对离婚财产分割不服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可以判离,也可以维持一审判决。如果上诉后维持一审判离的决定,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次申诉。如果经上诉审理后对财产分割的判决仍不服,可在判决生效后申诉,提起再审。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程序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何时开庭,法院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看到这里,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处理二次诉讼离婚事项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好了以上就是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得不公平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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