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波律师

周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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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南-永州

擅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损害赔偿,综合,刑事案件

欠款起诉书

来源:周洪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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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


原告:黄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居住于某县物质局小区,手机号码,------。

被告:朱某,男,某县中学教师,手机号码,----

被告:蒋某,女,某学校教师,手机号码,     。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欠款3万元人民币。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11年3月2日,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向原告借款10万元用于周转,双方约定月息2分,并由被告写下借据。2014年7月18日,被告在向原告返还上述借款及利息时,由于资金不够,尚欠原告5万元,于是由被告另立5万元借据并承诺2014年10月28日还清。在规定的还款日期到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仅在返还2万元后便以各种理由躲避原告,拒绝返还剩余的3万元。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特向贵院起诉,恳请法院查清事实,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6年元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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