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娟宁律师

霍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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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综合

2016年陕西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霍娟宁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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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最新调查资料     
1、 2015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2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89元。

 2、2015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464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901元。
3、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公布数据,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119元。
具体赔偿标准及项目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以票据为准) 
二、误工费 
    计算公式:误工时间×受害人月收入
    误工时间一般以医院建议休息时间或以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月收入:受害人无法证明收入情况的,2016年按照120元/天主张;
三、护理费 

 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一般只计算住院期间,一般为1人或遵医嘱。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 ×陪护人数×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人数× 陪护时间
四、交通费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票据为准,有关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按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省内)/50元(省外)×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计算公式: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暂按照20元左右/天标准计算。

八、残疾赔偿金 
    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42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89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42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8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642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689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具体伤残赔偿数额(以受害人在60周岁如下为例)】: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6420元× 20年=528400元;
二级伤残为528400元× 90% =475560元;
三级伤残为528400元× 80% =422720元;
四级伤残为528400元× 70% =369880元;
五级伤残为528400元× 60% =317040元;
六级伤残为528400元× 50% =264200元;
七级伤残为528400元× 40% =211360元;
八级伤残为528400元× 30% =158520元;
九级伤残为528400元× 20% =105680元;
十级伤残为528400元× 10% =52840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8689元× 20年=173780元;
二级伤残为173780元× 90% =156402元;
三级伤残为173780元× 80% =139024元;
四级伤残为173780元× 70% =121646元;
五级伤残为173780元× 60% =104268元;
六级伤残为173780元× 50% =86890元;
七级伤残为173780元× 40% =69512元;
八级伤残为173780元× 30% =52134元;
九级伤残为173780元× 20% =34756元;
十级伤残为173780元×10%=17378元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丧葬费 
    计算公式:丧葬费数额=陕西省2014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119元/12×6月 = 26059.50元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18464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7901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有无其他身后来源18-60周岁

城镇居民=18464元/年 ×20;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901元/年 ×20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18464元/年×[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7901元/年×[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1846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7901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不考虑伤残赔偿指数)
十二、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26420元× 20年= 52840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6420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6420元×5年= 121830元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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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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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610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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