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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中练习弹弓接连击中他人财物被公诉

一拉一放,一颗钢珠便任意弹射了出去,陈某站在厨房窗边往外练习弹弓射击,殊不知,他发射的钢珠接连击碎了位于他家北窗对面以校园内的停车棚、门窗玻璃、篮球架玻璃等。记者1日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

  2020年8月,位于嘉定区的一中学校园内的停车棚、窗户玻璃、篮球架玻璃接二连三的被人破坏,并且案发现场附近的地上散落着一些钢珠。通过这些钢珠和玻璃上的损坏痕迹,该校后勤老师意识到这是弹弓所致,但是该时间段正值暑假期间,学生均已放假回家,不可能是学生的恶作剧,于是报警。次日,警方便将陈某捉拿归案。

  经了解,陈某于2020年7月迷上了玩弹弓,于是在8月期间,他陆续网购了4把手持弹弓、1把滑膛弹弓、1把号弩,以及若干6毫米、8毫米的钢珠。为了日常练习弹弓射击,陈某起初选择在自家小区花园内练习,将靶盘悬挂于围墙上进行定向射击训练,但因小区花园来往居民较多,其行为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而遭到了邻居投诉,无奈之下转为在家中训练。

  此后,陈某每天早上站在家中厨房的窗口,拿着弹弓瞄准对面的电线杆、绿化带等进行射击,虽然其妻子曾婉言劝阻过他,然而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依然每日射击20至30颗钢珠不等。但是作为一个刚接触弹弓才一个多月的初学者来说,陈某的技艺并不精湛,打偏、打不中是常有之事,位于陈某小区附近的一中学因此遭殃。

  学校与陈某家的厨房窗户处于面对面的位置,日常练习很有可能会击中对面学校内财物,但陈某并没有意识到这点。为了提高自己的弹弓技艺,一腔热血的陈某几乎坚持每天练习,殊不知,短短一周内,他发射的钢珠接连击中了对面学校内的停车棚、篮球架玻璃、窗户玻璃等数样财物,但其并未察觉,直至案发,陈某方才知道。讯问中,当检察官问起是否考虑过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时,陈某低下了头,许久沉默不语……但是所幸的是,学校已经放假,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陈某到案后交代,他只顾及自己的一时爱好,并未将练习弹弓射击产生的危险性,以及其可能带来的不可预估的后果考虑在内,陈某对此后悔不已。经评估,陈某损毁的停车棚、门窗玻璃、篮球架玻璃等共计价值人民币3000元。陈某于案发后对被害单位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对方谅解。但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本案承办检察官指出,小弹弓、威力大,本案中的陈某所购入的弹弓射程可达100多米,此次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实属侥幸。在此,检察官提醒所有弹弓爱好者,练习此类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器具,建设选择专业且正规的场所进行,既良好地发展了自己的爱好,也保证了人财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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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律师的解答,帮我解除了疑惑!您的回答很有帮助,谢谢!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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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答了我很多的疑惑,我非常感谢律师的专业服务,我考虑清楚后,如果需要诉讼,肯定委托您帮忙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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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