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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量:0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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