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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如何争夺抚养权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3-31 浏览量:0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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