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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要求赔偿可以吗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05 浏览量:0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


《婚姻法》第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条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进行了界定,即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


《< 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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