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天津律师 > 唐海峰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受疫情影响工资怎么发?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4-04 浏览量:0

受疫情影响工资怎么发?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明电〔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唐海峰律师

唐海峰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天津津鼎律师事务所

186-2202-821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