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云律师

张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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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张运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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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约定了“订金”还是“定金”。

如果是宝盖头的“定金”,买方交完定金后反悔了,决定不

买房子了,则其无权要求买房返还“定金”;收取定金后,卖方反悔了,决定不卖这个房了,那么就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订金”,则属于预付款,将来买方反悔了,可以把订金要回来,但需要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成本;卖方反悔了,则只需要原数返还订金,并不存在双倍返还的问题。

因此,在约定定金的时候,买卖双方一定要约定清楚,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

二、确定房屋所有人。

买房时,如果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并不是房主本人,那需要注

意,代理人所持的授权书是否真实有效,是不是房主亲笔签名。

三、确定房屋是否是卖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卖方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有配偶的,要求夫妻共同

到场,避免产生丈夫或妻子卖了房后,配偶不认可卖房行为,要求追回房屋的风险。

四、约定违约金时要明确时间单位。

约定违约金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违约金是以“日”为单位来计算,还是以”年”为单位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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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运云
  • 执业律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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