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嵩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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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违约责任

来源:张嵩磊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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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构成违约。其应当或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1.继续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
2.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办法。可请求法院增加或适当减少)
 如果当事人双方未约定违约金或损失的计算方式及数额,则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损失。
3.卖方解除合同。卖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分期付款的买方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方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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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嵩磊
  • 执业律所: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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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11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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